(生活感較高與設計感較高的比較)
在和客戶討論設計費的時候,我有時候會說,如果只是把基本功能處理好,和希望最後呈現出來的空間有比較明顯的「設計感」,其實是兩種不同程度的工作。前者比較偏向把需求放進空間,讓使用上沒有問題;後者則還要進一步處理比例、材質、線條、整合、留白,以及整體視覺的一致性。也因為設計師需要投入更多時間做判斷、比較與調整,設計費自然也會有所差異。
但只要一講到「設計感」這三個字,下一個問題幾乎一定會出現:
什麼叫做設計感?
這其實是一個很好的問題。
因為「設計感」是一個大家都很常使用的詞,可是它又非常模糊。我們看到一個空間,常常很快就會說:「這個很有設計感。」或者反過來說:「這個比較生活化,設計感沒有那麼強。」可是如果再追問一句,到底是哪裡不同,多數人就不太容易講清楚了。
我自己後來慢慢覺得,所謂「設計感」,並不是一個空間有沒有某種風格,也不是漂不漂亮,而是我們能不能從這個空間裡,明顯感受到某種經過選擇、整理與控制之後形成的秩序。
一個家可以很漂亮、很舒服,也很有品味,但不一定會讓人第一眼就覺得「設計感很強」。相反地,一個空間可能線條很俐落、比例很好、材質關係也很精準,一看就知道經過完整的設計,但你個人未必喜歡那個樣貌。所以,設計感和美感其實不是完全相同的事情。美感比較接近「好不好看」,設計感則更接近「是不是能看見一套清楚的空間邏輯」。
我覺得,當一個空間開始有比較明顯的設計感,通常會出現幾個特徵。
以玄關為例,一般的需求其實很容易列出來:要有鞋櫃、穿鞋椅、掛外套的地方,最好再有一個可以放鑰匙、包包和小東西的平台。如果只是滿足功能,我們可以分別找一個鞋櫃、一張椅子、一排掛鉤,再加一個小邊櫃。這樣一樣可以使用,而且未必不好看。
但如果希望整體更有設計感,事情就不會只停在「這裡要放什麼」,而會開始變成「這些東西能不能一起被思考」。鞋櫃的高度要做到哪裡?穿鞋椅是獨立的家具,還是可以和櫃體整合?掛衣區要不要內凹?燈光從哪裡出來?鞋子應該露多少、藏多少?木皮、石材、牆面和金屬之間,界面要怎麼處理?
當這些問題開始彼此有關係的時候,玄關就不再只是幾個功能物件的集合,而會慢慢形成一個完整的空間立面。這種「彼此之間有關係」的感覺,往往就是設計感的重要來源。
很多人會以為,設計感比較強,代表要做更多造型、放更多漂亮的東西,甚至多一些線板、燈光或特殊材料。可是實際上,真正成熟的室內設計常常剛好相反。設計感很多時候不是來自加法,而是來自刪除。
少一條不必要的線,少一種材質,少一個櫃體分割,少一個只是因為「這裡好像應該放點東西」而加進去的裝飾,都可能讓空間更完整。因為當每一樣東西都想被看見,最後反而沒有重點。一個設計感比較強的空間,通常會有很清楚的主從關係:什麼地方應該安靜,什麼地方可以突出,哪一面牆只是背景,哪一種材質才是真正的主角。
這些取捨本身,就是設計工作。
比例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,因為它不像顏色或材質那麼容易被直接說出來,可是每個人其實都感覺得到。同樣是一個櫃子,做到某個高度和做到天花板,視覺感受可能完全不同;同樣是一面門片,分成兩片、三片,或是不分割,空間的精緻程度也會改變。同樣是一張餐桌,旁邊留八十公分和留一百一十公分,不只是使用動線不同,整個空間的鬆緊感也不同。
甚至像壁龕的深度、燈光退縮的距離、櫃體的厚度、踢腳的高度,這些單獨看都很小,但最後的整體感,往往就藏在這些尺寸裡。很多所謂的「高級感」,其實不是用了多昂貴的材料,而是比例沒有出錯。
有時候我們會看到一個空間,每一樣東西單獨看都很好看。燈很好看,櫃子也不錯,磁磚也漂亮,家具甚至都不便宜,可是全部放在一起之後,還是會有一種混亂的感覺。問題不一定是哪一件東西選錯了,而是它們彼此之間沒有講同一種語言。
所謂設計感,很大一部分其實就是一致性。
線條到底是厚重還是纖細?木色是偏黃、偏灰,還是偏深?金屬到底要用黑色、銀色,還是古銅色?圓角應該出現在哪裡?櫃體門片的比例是不是遵守同一套邏輯?燈具的尺度、家具的腳型、牆面的分割,彼此之間有沒有互相呼應?
當這些事情有一套一致的邏輯,空間就會出現一種完整感。你未必能說出是哪裡不同,但你會感覺這個空間是「整體想過的」,而不是一件件漂亮的東西後來被放在一起。
不過,談設計感時,我覺得還有一個很重要的觀念:有設計感,不等於沒有生活感。
有些人一聽到「設計感」,就會想到家裡不能有鞋子、不能掛衣服、桌上不能放東西,最好連衛生紙、遙控器、充電線都不要出現。這種畫面當然很適合拍照,但住宅畢竟不是攝影棚。
真正成熟的住宅設計,不是把生活拿掉,而是讓生活發生之後,空間仍然有秩序。
外套每天回家都會脫下來,那它要掛在哪裡?包包一定會有地方隨手放,那是不是一開始就應該安排?掃地機器人要停在哪裡?垃圾桶、衛生紙、充電線、行李箱、備品,這些都是真實生活的一部分。如果設計只在剛完工、還沒有人住進去的那一天成立,那其實不算完整。
所以我比較喜歡把好的設計理解成:不是把生活排除在空間之外,而是把生活收進設計裡。
講到這裡,其實也就比較容易理解,為什麼「設計感」會影響室內設計費。
如果設計工作只是把基本功能安排好,很多事情可以相對獨立地解決。這裡做鞋櫃,那裡放沙發,這面牆做電視,天花板安排幾盞燈,動線沒有問題,尺寸也合理,基本上就能成立。
可是如果希望整體再往上一層,希望空間有比較完整的設計語言,設計師需要處理的就不只是「有沒有」,而是「哪一種比較好」。
櫃體做到頂比較好,還是留一段空白比較好?門片怎麼分割?木皮應該在哪裡結束?石材應該延伸到哪裡?燈藏在哪裡才不會看到光源?兩種材料怎麼收口?立面的比例需不需要再調整?這個造型現場做不做得出來?預算合理嗎?使用久了會不會難清潔?維修會不會有問題?
很多最後看起來很簡單的設計,其實前面做過的比較反而更多。只是那些曾經被提出、又被淘汰的方案,客戶最後並不會看到。
這也是我覺得設計費最容易被誤解的地方。
設計費比較高,不代表設計師要替空間「多做一些東西」,也不代表花比較多錢就一定要有更多造型。很多時候恰恰相反,設計師花了很多時間之後,最後留下來的東西可能反而更少。
設計費真正增加的部分,往往是更多的思考、更多的比較、更多的圖面推敲、更多的材料研究、更多細部設計,以及更多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與控制。
換句話說,客戶付費買到的,不只是最後被畫出來、被做出來的東西,也包括那些設計師幫你判斷之後,決定不要做的東西。
我甚至覺得,這才是設計工作最重要、也最難被看見的一部分。
當然,我們也不會把「有設計感」直接等同於「好設計」。
住宅最後還是拿來生活的。一個空間即使拍照非常漂亮,如果動線不好、收納不足、材料難以維護,或是每天使用起來都很麻煩,我不會認為那是一個成功的住宅。相反地,一個空間未必有非常強烈的視覺風格,但如果它很符合一家人的生活習慣,住起來舒服、耐用,而且很多年之後仍然適合,那一樣可能是很好的設計。
因此,真正值得和客戶討論的,或許從來不是「你要不要有設計感」,而是:你希望設計做到什麼程度?你在意的是基本功能、生活舒適、材質質感、整體完整性,還是鮮明的空間風格?哪些地方值得投入更多設計時間,哪些地方可以維持簡單?
這些答案不同,設計師投入的工作自然也會不同,設計費也因此會有差異。
如果一定要我用一句話來定義「設計感」,我會這樣說:
設計感,就是你能從一個空間裡,看見選擇的痕跡。
它不是每一樣東西都很特別,也不是空間裡一定要有很多造型,而是很多看起來普通的東西,被放在了對的位置,用了對的比例,彼此之間有關係,也知道在哪裡應該停下來。
最後呈現出來的結果,可能反而很自然。
只是那個自然,通常不是自然發生的。它是設計出來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