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列前導
根據2023至2025年間各大網路社群與平台(包含PTT、Dcard、設計論壇及裝修社團)的討論數據觀察,我們整理出民眾最常提出的十四個關鍵問題。
其中,「燈光該怎麼規劃?」是最容易被低估,卻最能決定空間表情的一題。
好的燈光不只是照亮,而是讓空間能「被看見」。
問:燈光該怎麼規劃?是不是越亮越好?
答:燈光不是越多越好,而是要「分層、有目的」。
照明設計的核心原則,是讓光線跟著「人的行為」走,而不是讓人去配合燈的位置。
在室內設計中,燈光大致可分為三種層次:
1. 一般照明(Ambient Light)
功能是「提供基本亮度」,讓空間被平均照亮。
例如:嵌燈、吸頂燈、線性光帶。
→ 建議光線柔和、角度高,不造成眩光。
2. 重點照明(Accent Light)
用來「強調特定區域或物件」,增加層次。
例如:畫作燈、展示櫃燈、牆洗光。
→ 光源角度應避開直射視線,重在「引導焦點」。
3. 工作照明(Task Light)
為特定活動提供足夠亮度。
例如:檯燈、閱讀燈、廚房檯面燈。
→ 光線集中,亮度比周圍略高20–30%。
三者搭配時,就能在不刺眼的情況下,形成有層次的空間。
燈光規劃要有邏輯,不是靠感覺。設計師在實務上常遵循四個原則,讓光線「有節奏、有層次、有呼吸」。
原則一:以使用行為為主軸
光線要跟著行為走。
例如:客廳主要用來交談,就不需要正上方強光。
餐桌若同時兼工作用途,可設亮度可調的吊燈。
原則二:光不要只從上面來
只靠天花燈會造成陰影,讓臉與物體顯得平面。
適度運用牆面燈、腳燈或間接照明,
讓光有方向性,也讓空間更立體。
原則三:主光與輔光要分工
主光提供主要亮度,輔光決定空間氣氛。
例如:主光是嵌燈,輔光可用燈帶、壁燈或立燈補光。
這樣能依時段調整明暗,白天明亮、夜晚柔和。
原則四:情境照明要有設計
我們的眼睛對光線極為敏感。空間不該永遠通亮,而應該依照情境變化。
看電視、閱讀、用餐、放鬆——每一種活動都需要不同的光。
燈光設計的重點不是「照得亮」,而是「照得剛好」。
情境照明的做法包括:
當燈光能隨著生活節奏變化時,空間就會出現時間的層次感——
不只白天與黑夜,而是「從明亮到安靜的過渡」。
這種轉換,才是燈光設計真正的價值。
燈光的色溫,決定空間的心理溫度。
不同材質會對光線有不同反應:木皮吸光、金屬反光、石材反射不均。
設計師會根據材質特性微調燈具亮度與角度,確保整體亮度均勻、質感被保留。
許多屋主誤以為燈具越多、空間越明亮。但事實上,光線會互相干擾。
正確作法是:每個空間平均三到五組光源即可,並根據行為設定亮度層次。
燈光的好壞,不在亮度,而在節奏。設計師會將光線編排成「節奏結構」:明與暗、近與遠、冷與暖。
光線會引導人看向哪裡、停在哪裡。這是照明設計真正的價值—不只是照亮空間,而是讓生活有被引導的流動感。
好的燈光不會讓人察覺它的存在,卻會讓整個空間「變得對」。
當光線落在對的地方、亮度剛剛好,你不會覺得被照亮,你只會覺得「家很舒服」。
如果你正在規劃燈光,別急著挑燈具型號。先想清楚,你希望「哪裡被看見、哪裡被安靜留白」。因為,燈光不是裝飾,而是生活的節奏。